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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来源:中国铭铉 企划部  发布日期:2018-5-23 10:49:59  浏览次数:5860
 


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CST检字2017)第0417010

 

 

                                                                                                                                    项目名称: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一期)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803




承担单位: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彭红

报告编写人:彭红

     核:段新强

     发:谭原锋

监测及分析参与人员:卢俊、罗时魁、冯雨秋、马清华、丁依、柯紫瑶、陈月盛、马勋、帅星星。


公司通讯信息:

   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4

   编: 330001

   :  0791-88460119

   真: 0791-88286570

   址: www.hb-test.cn


 


 

一、 前言 - 7 -

二、 验收监测依据 - 9 -

2.1法律法规 - 9 -

2.2工程批文 - 9 -

2.3工程建设技术文件 - 9 -

2.4其它验收监测依据 - 9 -

三、建设项目概况 - 10 -

3.1项目基本情况 - 10 -

3.2公用工程 - 13 -

3.3生产工艺简介 - 13 -

3.4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 20 -

3.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 20 -

四、环境保护设施 - 21 -

4.1污染物治理设施 - 21 -

4.2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与落实情况 - 24 -

、环评结论及其批复意见 - 26 -

5.1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期工程)的主要结论 - 26 -

5.2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 30 -

、验收评价标准 - 31 -

6.1废水评价标准 - 31 -

6.2废气评价标准 - 31 -

6.3噪声评价标准 - 32 -

、验收监测内容 - 33 -

7.1废水监测内容 - 33 -

7.2废气监测内容 - 33 -

7.3噪声监测内容 - 34 -

7.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35 -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 36 -

8.1监测期间气象情况及生产工况 - 36 -

8.2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 37 -

8.3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 40 -

8.4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 43 -

、环境管理检查 - 45 -

9.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 45 -

9.2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 45 -

9.3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 45 -

9.4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 46 -

9.5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 46 -

9.6规范化排污口情况 - 46 -

、公众意见调查 - 47 -

、验收结论与建议 - 50 -

11.1验收结论 - 50 -

11.2建议 - 53 -


附件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三同时登记表

2、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湖环评[2015]11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4生产工况说明;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环保管理制度;

7危废委托处置合同及转移联单

8、卫生防护距离测绘报告及测绘图

9公众意见调查表(部分)

10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部分);

11、检测报告;

12、废水处理工艺;

13、造粒生产线关停的情况说明;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

3.部分现场照片




一、前言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投资50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口县轻工业物流园区内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项目地理坐标:北纬29°45'5.62",东经116°17'52.47"。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2月委托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并于20153月取得了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湖环评[2015]11号)。环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空调机组2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套(主要包括墙体、灯盘、观片箱、送风天花等)、包装纸箱6000套。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性,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决定分期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并且对项目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部分调整(水洗、脱脂工序新增20.5t/h燃气热水锅炉预热和磷化工艺调整为陶化工艺)。一期为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套(主要包括墙体、灯盘、观片箱、送风天花等),一期工程建设1#~6#6栋厂房,二期年产空调机组2000套及包装纸箱6000套,二期建设4栋厂房。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的7%,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10月开工建设,201611月投产。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受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04月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排污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并于20170417~18日、20180307~08日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验收监测结果以及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勘察情况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本次验收仅为项目一期工程验收,即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根据专家意见于20180509~10日对生活污水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进行了补充监测。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2.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月)

2.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改)

2.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月)

2.1.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2017101日实施);

2.1.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20171120日)

2.1.8《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2工程批文

《关于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湖环评[2015]11,2015310日。

2.3工程建设技术文件

2.3.1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02

2.4其它验收监测依据

2.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2.4.2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2.4.3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建设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

 (4项目投资: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的7%

 (5)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97554.81m2,主要建设建设1#~6#6栋厂房,总建筑面积45394.2m2

6)生产规模: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7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60天,每天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名称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轻工业物流园区内地理坐标:北纬29°45'5.62",东经116°17'52.47"

建设单位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赵强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规模

一期设计规模: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一期实际规模: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环评单位及完成时间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02月。

环评批复单位及时间

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5310日)

年工作日

260

工作制度

/d8h/

一期项目开工时间

201510

一期项目试运行时间时间

201611

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日期

20170417~18日、20180307~08日、20180509~10


8)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3-23-3

3-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原环评情况

补充报告中一期情况

实际一期建成情况

总占地面积

m2

97554.81

97554.81

97554.81

与环评一致

总建筑面积

m2

104940.2

45394.2

45394.2

与环评一致

其中

厂房

m2

75657

45394.2

45394.2

与环评一致

仓库

m2

3228.6

0

0

二期建设内容

实验检测中心

m2

4023.7

0

0

办公楼

m2

14254.9

0

0

生活中心

m2

7296

0

0

配电房及压缩机站

m2

480

0

0

3-2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

原环评设计情况

补充报告中一期情况

实际一期建设情况

备注

项目内容

层数

工程功能

主体工程

19#厂房、1栋预留厂房

2F

1#2#4#5#7#厂房为机加工车间、3#为注塑车间、6#为喷塑车间、8#厂房主要为铜管盘拉车间、9#厂房为印刷车间

16#厂房2F);1#2#4#5#为机加工车间、3#为注塑车间、6#为喷塑车间

16#厂房2F);1#2#4#5#为机加工车间、3#为注塑车间、6#为喷塑车间

其余为二期工程

辅助工程

办公楼

6F

办公

不设宿舍及食堂,6#厂房东部设1间办公室

不设宿舍及食堂,6#厂房东部设1间办公室

办公楼实验检测中心生活中心为二期工程

实验检测中心

6F

产品性能测试

生活中心

6F

员工宿舍、食堂

贮运工程

仓库

2F

原材料、产品存放

原料及产品在车间贮存,不设仓库

原料及产品在车间贮存,不设仓库

仓库为二期工程

公用工程

配电间

1F

厂区配电

不设配电间及压缩机站

不设配电间及压缩机站

/

压缩机站

1F

供压缩空气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站、隔油池、化粪池、布袋除尘器

/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

废水、废气处理装置

/

生产线

名称

组分规格

单位

环评预计年耗量

实际年耗量

医用不锈钢洗涮池、手术室配套产品、气密门

不锈钢板

1.2*1219*2440

200

200

电解板

1.2*1219*2440

200

200

铝材

5*60*6000

100

100

焊丝

不锈钢焊丝

0.5

0.5

喷涂粉末

环氧树脂

5

5

脱脂剂

主要为碳酸盐、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1

1

磷化剂

/

1.2

实际使用陶化剂,年消耗1.2

机油

SAE15W-40

0.3

0.3

气密门

不锈钢板、电解板、铝材半成品工件

根据客户需求

100

100

CO2气体

(发泡剂)

800kg/

4

4

XPS粉粒

25kg/

50

50

滑石粉

25kg/

1

1

防燃剂

25kg/

2

2

 

 3-3  项目一期工程原辅材料消

生产线

名称

组分规格

单位

环评预计年耗量

实际年耗量

3-4  项目一期工程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预计数量

实际数量

单位

安放位置

数控冲床

TruPunch1000

1

1

1#厂房

数控剪板机

QC12Y-4X2500

1

1

数控折弯机

HL-100EDA-41

3

3

数控焊接设备

氩弧焊

3

3

数控冲床

TruPunch1000

1

1

2#厂房

数控剪板机

QC12Y-4X2500

1

1

数控折弯机

HL-100EDA-41

3

3

数控焊接设备

氩弧焊

3

3

熔融设备

电加热片

1

1

3#厂房

挤压设备

螺杆挤出

1

1

切割设备

横切机

1

1

数控冲床

TruPunch1000

1

1

4#厂房

数控剪板机

QC12Y-4X2500

1

1

数控折弯机

HL-100EDA-41

3

3

数控焊接设备

氩弧焊

3

3

数控冲床

TruPunch1000

1

1

5#厂房

数控剪板机

QC12Y-4X2500

1

1

数控折弯机

HL-100EDA-41

3

3

数控焊接设备

氩弧焊

3

3

打磨机

 

1

1

6#厂房

烘干炉

断热式节能炉

1

1

固化炉

烤漆式

1

1

3.2公用工程

3.2.1供水

本项目由市政引入给水管作为厂区供水水源,不另设生活水泵。

3.2.2供电

供电从市政供电网接入,采用双回路电源,不另设备用发电机组。

3.2.3能源

项目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

3-5  项目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能源名称

建设地点

使用工序

天然气

80Nm3

烘干、固化工序

7Nm3

水洗、脱脂工序

40kW·h

/

3.3生产工艺简介

3.3.1医用不锈钢洗涮池、手术室配套产品生产工艺

环评设计医用不锈钢洗涮池、手术室配套产品生产工艺如下:


图3-1 环评设计医用不锈钢洗涮池、手术室配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项目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板、电解板、铝材,原材料经下料—折弯—焊接—修正等工序,其中经加工的铝材作为半成品工件进入气密门生产线,不锈钢、电解板半成品工件经抛光打磨—上料—水洗—脱脂—水洗—无磷转化—水洗—烘干—喷塑—烘烤固化等工序,产出医疗不锈钢洗刷池、手术室配套产品即为项目成品,同时产出的不锈钢板、电解板半成品工件进入气密门生产线,空调箱体、气体汇流排作为空调机组成品组装件。具体工艺说明如下:

下料材料中取下一定形状、数量或质量的材料。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及固体废物。

折弯金属板料在折弯机上模或下模的压力下,首先经过弹性变形,然后进入塑性变形在塑性弯曲的开始阶段,板料是自由弯曲的随着上模或下模对板料的施压,板料与下模V型槽内表面逐渐靠紧,同时曲率半径和弯曲力臂也逐渐变小,继续加压直到行程终止,使上下模与板材三点靠紧全接触,此时完成一个V型弯曲。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

焊接:将加工成不同形状尺寸的材料按需要焊接起来,本项目焊接采用氩弧焊。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焊接烟尘。

修整:去除材料上的毛刺。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及固体废物。

不锈钢板、电解板经上述工序加工后进入后续工艺继续处理,铝材经上述工序加工后作为半成品工件直接进入气密门生产线。

打磨:修整后的半成品工件进入工件表面处理工序,即首先需进行除锈处理。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气、噪声。

上料:将经过打磨除锈后的不锈钢板或电解板吊装到皮带上。

水洗:上料后工件进入水洗工序,水洗温度为4555℃,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

脱脂:钢板和电解板表面油污的存在,会影响磷化质量,影响涂层的干燥性能和降低涂层的附着力。是通过脱脂剂的皂化作用而把油脂除去,当清除不能皂化的矿物油时,靠表面活性剂的作用,帮助乳化脱脂。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液。

水洗:脱脂后利用自来水将工件表面清洗干净,水洗温度为常温。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

磷化:磷化是采用磷化剂在工件表面与基体金属发生反应生成一层致密的具有一定防护性能的磷化膜(主要为不溶或难溶的磷酸盐),提高涂层与基体结合力。磷化工序磷化液需要定期更换,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液、废渣。

水洗:完成磷化处理后用自来水对工件进行水洗,水洗温度为常温。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

烘干:利用烘干炉对前处理后的工件进行烘干,烘干炉燃烧天然气提供热源。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喷塑:完成前处理的工件进入自动喷体房进行喷塑处理,本项目采用静电喷粉,喷涂粒子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粉尘。

静电喷粉的工作原理是靠静电粉末喷枪喷出的粉末涂料在分散时使粉末粒子带负电荷,带电的粉末粒子在空气流的推动下,受静电场静电引力的作用,附着到接地的被涂物表面上,然后再加热熔融固化成涂膜。

静电喷粉工作原理见下图。


静电喷粉的特点:

涂装效率高,过喷涂粉末可以回收利用,涂料损失少,涂着效率可达80%以上。

②一次喷涂厚度可达50~300μm,可简化施工工艺,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涂膜质量,避免因涂膜厚而出现流挂、堆积、气孔等缺陷的产生。

烘烤固化:完成喷涂的工件进入烤漆固化炉,烤漆固化炉对工件加热,使喷涂的环氧树脂粉末熔融固化成涂膜。烤漆固化炉利用天然气提供热源,加热温度为180℃~250℃。本工序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

完成烘干固化后,即形成产品医用不锈钢洗刷池及手术室配套产品成品;不锈钢板、电解板半成品进入气密门生产的安装工序。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中将磷化改成了陶化(它是以锆盐为基础在金属表面生成一层纳米级陶瓷膜的工序。陶化剂不含重金属、磷酸盐和任何有机挥发组分,成膜反应过程中几乎不产生沉渣,可处理铁、锌、铝、镁等多种金属)。其余的与环评一致。

实际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3-2 实际医用不锈钢洗涮池、手术室配套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3.2气密门生产工艺


工艺说明:

原材料XPS粉粒、滑石粉、防燃剂经混合、上料工序后,与发泡剂一并进入加热熔融工序,经挤压成型、冷却整形、切割后生成XPS板,将XPS板与不锈钢板、电解板、铝材半成品工件组装,即为气密门成品。具体工艺说明如下:

混合:将XPS粉粒、滑石粉和防燃剂按一定的比例通过自动化机械加入到容器中搅拌混合均匀。

上料:将搅拌好的原料投入XPS板生产线加热熔融部分。

加热熔融:对混合均匀的原料进行加热熔融,加热熔融过程中设备自动将发泡剂充入到原材料中。本工序加热利用电提供热源,加热温度约为240℃

挤压成型、冷却:将塑化好的粘流态的塑料借助螺杆的推力挤压出塑料片材,再牵引到模具成型,同时利用自来水将模具进行冷却,冷却水利用循环水泵循环使用,冷却水不与加工材料接触而是通过与模具外表面直接接触达到冷却的目的。

整形、切割:将冷却后成型的XPS板从模具中取出后,除去不规则的边角部分,并将完整的板材切割成需要的尺寸。

组装:将完成前处理及烘干固化处理的不锈钢板、电解板、铝材半成品和XPS板进行组装,即为气密门成品。

3.4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变更情况

项目一期仅生产手术室配套产品气密门医用不锈钢洗涮池,建设6栋厂房,其余均为二期内容。一期项目与原环评对比来看主要变更情况为:水洗、脱脂工序新增20.5t/h燃气热水锅炉预热和磷化工艺调整为陶化工艺

3.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方位

距项目厂界最近距离(m)

规模(人)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花园村

东、东北

85

48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类区

向阳村

北面

360

200

新庆村

东南

835

80

新塘村

北、西、南、西南

110

360

九江市封缸酒业有限公司

南面

30

/

声环境

厂界

四周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区

水环境

南北港

南面

6000

中湖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

鄱阳湖

西面

7800

大湖

长江

北面

4100

大河

四、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设施

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打磨粉尘、喷塑粉尘、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锅炉烟气、焊接烟尘;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折弯机和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危险废物(主要为陶化工序产生的陶化废液、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4.1.1废水

1生活废水

项目一期工程员工100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m3/d416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陶化线清洗废水。陶化线清洗废水主要为陶化线连续排放的脱脂前清洗、脱脂后清洗及陶化后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项目陶化线清洗废水排放总量为0.8m3/d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见附件13


一期工程水平衡图


4.1.2废气

1喷塑粉尘

项目喷塑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工序及烘烤固化工序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燃烧会产生一定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喷塑粉尘一起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备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普通机油作为润滑剂使用,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kg/a危废编号HW083锅炉烟气

水洗、脱脂工序使用热水锅炉对用水进行加热,设置20.5t/h燃气热水锅炉;20.5t/h燃气热水锅炉烟气通过112m高排气筒排放。

(4)无组织废气

项目打磨粉尘、熔融废气及焊接烟尘均无组织排放;尽量保持车间的密闭,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通过距离衰减及厂区绿化,降低无组织有机废气及粉尘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4.1.3噪声

项目一期工程噪声主要为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及绿化吸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4固废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0.05kg/a危废编号HW07346-022-0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2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与落实情况

项目环保设施基本上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设备运行正常。配备了专职操作人员。经我司技术人员现场勘察,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与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对照,详见表4-1项目一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60天,产生生活垃圾26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

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量约为25t,经收集后统一外售。

(3)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项目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产生量约为0.15t/a,危废编号为HW17366-064-17);项目机加工设900-249-08;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污泥

 

4-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对照表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一期工程)

1

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去除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伸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要求。

落实,项目分两期建设,食堂为二期工程,本次仅为一期工程验收,故无食堂油烟产生。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相对于原环评新增了2台燃气锅炉(已委托广东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调整补充报告》),2台燃气锅炉废气一起经112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分析,项目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锅炉废气各监测因子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废)分流。生产废水主要为磷化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污染因子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项目将磷化工艺改成了陶化工艺(已编制变更补充报告),废水主要为陶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陶化废水经反应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湖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分析,项目生活污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产废水各监测因子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污染因子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要求。

3

噪声污染防治。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冲床、剪板机、折弯机和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及设备房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外排噪声不影响周边环境。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分析,项目厂界四周厂界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的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液)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再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产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厂区内要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项目一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60天,产生生活垃圾26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

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量约为25t,经收集后统一外售。

3)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项目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产生量约为0.15t/a,危废编号为HW17366-064-17);项目机加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普通机油作为润滑剂使用,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kg/a危废编号HW08900-249-08);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污泥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0.05kg/a危废编号HW07346-022-0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5

清洁生产。选择先进的节能工艺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和物料利用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

项目锅炉及烘干工序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6

项目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已落实。

、环评结论及其批复意见

5.1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期工程)的主要结论

5.1.1项目概况

随着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国内医改工作不断深入,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现代医院对净化手术室的需要越来越多,净化手术室的建设具有远大前景,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人民币在湖口县轻工物流园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项目用地97554.81m2,建筑面积104940.2 m2,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厂房、仓库、实验监测中心及生活中心,项目建设后将形成年产6000间医疗净化手术室规模。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发改备字(201321号文出具了关于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备案的通知对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为700万元,用地面积为97554.81m2,建筑面积45394.2m2主要建设6栋厂房。

5.1.2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制造,不属于鼓励、限制、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建设项目。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备案的通知”—湖发改备字(201321号,同意项目备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照《江西省环境保护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目录(第一批)》(赣环督字[2005]45)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根据湖口县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投资建设医疗净化产业园项目的选址意见”,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湖口县城市总体规划。

5.1.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TSP、非甲烷总烃等监测因子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评价地标水体南北港以及鄱阳湖各监测断面的pHCODcrBOD5NH3-NSSTP等监测项目标准指标均小于1,评价范围内地表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区划的标准要求。

(3评价区地下水中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4四周厂界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5.1.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论

5.1.4.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陶化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0.8m3/d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CODcr 300mg/LBOD5 160mg/LSS 150mg/L石油类10mg/L生活污水排放量4.8m3/d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CODcr 250mg/LBOD5 120mg/LSS 100mg/LNH3-N 20mg/L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鄱阳湖,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5.1.4.2废气

有组织废气


(1喷塑粉尘

喷塑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去除效率99%),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通往高空排放(1#排气筒),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烘干工序及烘烤固化工序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热源,天然气燃烧会产生一定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NOx,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通往高空排放(2#排气筒),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熔融废气、印刷工序油墨废气及焊接烟尘。

6#厂房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从6#厂房生产区域边界算起)、3#厂房需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从3#厂房边界算起),根据九江精诚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测量报告可知,在该防护区域内没有环境敏感点,本评价要求工业园区应严格控制厂区周边用地规划,今后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进一步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将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生产厂房尽量远离敏感点一侧设置。

建设单位在采取一定措施后,项目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5.1.4.3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设备噪声经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传至东厂界昼间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传至其余厂界昼间均可满足3类标准,传至最近敏感点花园村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针对项目噪声源本评价建议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振、隔声、吸声以及加强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达标,项目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5.1.4.4固体废物

废边角料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处理处置,只要加强废物的暂存、运输等过程管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则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5.1.5环境风险

项目事故风险类型确定为原料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应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将事故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

5.1.6公众参与

调查显示,97%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建设, 3%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无人反对。调查显示,95%的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该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公众建议建设单位能优先考虑在当地招工,解决部分群众的就业问题,采用清洁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能得到有效治理,做到达标排放,使项目对周围环境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希望相关环保部门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的运行实施,使企业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优先考虑在该地区招工,解决部分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好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治理,力争对当地的环境影响减至最小,在环保上给公众最满意的答复和保障。在满足达标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5.1.7项目可行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允许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符合湖口县土地利用规划,同时湖口县规划建设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同意项目选址。项目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采取治理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就地建设可行。

5.2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见附件2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湖环评[2015]11

、验收评价标准

环评报告书及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文件湖环评[2015]11号)的标准为本项目验收标准。

6.1废水评价标准

项目外排废水进入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执行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他污染物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有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见表6-1

6-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限值来源

悬浮物

mg/L

200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执行湖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他污染物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化学需氧量

mg/L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120

氨氮

mg/L

25

石油类

mg/L

5

总磷

mg/L

3

mg/L

2.0

氟化物

mg/L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5.0



6.2废气评价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喷塑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燃气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2 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喷塑粉尘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标准限值

限值来源

排气筒高度(m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颗粒物

15

120

3.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

550

2.6

氮氧化物

240

0.77

6-3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限值来源

颗粒物

mg/m3

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二氧化硫

mg/m3

50

氮氧化物

mg/m3

200

烟气黑度

1

6-4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监测因子

单位

标准限值

限值来源

颗粒物

mg/m3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mg/m3

4.0

6.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验收监测内容

7.1废水监测内容

在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排放口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具体监测内容及分析方法见表7-1、表7-2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生活污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天,连续2

生产废水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锌、石油类、氟化物

4/天,连续2

7-2   废水分析方法一览表

分析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及名称

方法检出限

分析仪器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mg/L

生化培养箱

SPX-70/CST032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01-1989

4mg/L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磷酸盐

(以p计)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第三篇第三章(七))

0.01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G/CST00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0.04mg/L

红外分光测油仪

LT-21A/CST054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0.05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 AFG/CST046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8-2009

0.02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G/CST00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7494-1987

0.05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G/CST008

7.2废气监测内容

项目喷塑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燃气锅炉共用112m高排气筒;在喷塑、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锅炉废气排放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无组织废气在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监测内容见表7-3

7-3    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排气筒高度(m

喷塑、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连续监测2

每天监测4

15

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连续监测2

每天监测4

12

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连续监测2

每天监测4

/

7.2.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7-4。

7-4   废气分析方法一览表

分析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及名称

方法检出限

分析仪器

颗粒物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5468-1991

/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

0.001mg/m3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3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

固定污染源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00

15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3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7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38-1999

0.04mg/m3

气相色谱仪

GC1690/CST022

7.3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在厂界四周各布设1个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等效连续A声级,监

测频次为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具体监测内容及监测分析方法见表7-5

7-5   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来源

N1项目东侧边界外1m

等效A声级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N2项目南侧边界外1m

N3项目西侧边界外1m

N4项目北侧边界外1m

7.4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文附件)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进行。

所用计量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采样前采样器进行气路检查及流量校准,烟气分析仪进行标气校准,保证监测仪器的气密性和准确性。

水样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并采用合适的容器和固定措施(如添加固定剂、冷藏、冷冻等)防止样品污染和变质;实验室应采用平行样分析、质控样分析、空白样分析等质控措施。

噪声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对噪声计进行校准,监测前后校准值差值不得大于0.5dB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

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本单位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方法,分析方法应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8.1监测期间气象情况及生产工况

8.1.1验收监测期间气象情况

8-1气象情况

监测日期

气温(

大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湿度(%

20170417

16.6

101.9

2.4

66

20170418

17.8

101.6

2.2

63

20180307

18.9

99.4

2.9

63

20180308

20.3

100.4

2.3

55

8.1.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一期工程)正常生产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8-2工况表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日产量

实际日产量

负荷

20170417

医用不锈钢洗涮池

23/d

19/d

83%

气密门

23/d

18/d

78%

手术室配套产品

23/d

21/d

91%

20170418

医用不锈钢洗涮池

23/d

18/d

78%

气密门

23/d

20/d

87%

手术室配套产品

23/d

18/d

78%

注:按年产260天进行核算。

8.2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8-3.1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

限值

生活污水

取样口

0417

化学需氧量

173

157

194

164

172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4.0

51.3

71.8

57.6

61.2

120

悬浮物

62

73

69

70

69

200

氨氮

10.4

15.2

13.8

11.9

9.38

25

0418

化学需氧量

159

168

175

151

163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54.6

50.9

56.4

47.2

52.3

120

悬浮物

70

67

79

73

72

200

氨氮

12.4

10.9

13.6

12.2

12.3

25

备注:执行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由表8-3.1可知,本次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17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61.2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72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12.3mg/L均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8-3.2  生产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限值

生产废水排放口

0417

化学需氧量

89

74

72

86

80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9

23.5

20.9

24.7

23.8

120

悬浮物

20

15

18

19

18

200

总磷

0.22

0.29

0.24

0.19

0.23

3

石油类

1.63

1.74

1.35

1.48

1.55

5

0.12

0.16

0.20

0.15

0.16

2.0

氟化物

0.11

0.20

0.24

0.18

0.18

10

0418

化学需氧量

74

83

80

79

79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21.8

27.2

25.4

23.9

24.6

120

悬浮物

16

23

22

27

22

200

总磷

0.18

0.24

0.20

0.27

0.22

3

石油类

1.58

1.32

1.69

1.50

1.52

5

0.13

0.10

0.19

0.12

0.13

2.0

氟化物

0.23

0.16

0.20

0.26

0.21

10

备注: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执行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其它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由表8-3.2可知,本次生产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24.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22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为0.23mg/L均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1.55mg/L,锌最大日均浓度为0.16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为0.18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8.3.3 生活污水补充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值

生活污水

取样口

050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5

0.31

0.29

0.32

0.32

5.0

05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7

0.34

0.31

0.30

0.30

5.0

备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由表8-3.3可知,本次生活污水排放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0.3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8.3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8-4.1 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0417

1

3250

36

0.12

120

3.5

2

3062

30

0.09

3

3148

32

0.10

4

3210

34

0.11

0418

1

3429

29

0.10

2

3124

35

0.11

3

3362

30

0.10

4

3036

33

0.10

二氧化硫

0417

1

3250

15

/

550

2.6

2

3062

15

/

3

3148

15

/

4

3210

15

/

0418

1

3429

15

/

2

3124

15

/

3

3362

15

/

4

3036

15

/

氮氧化物

0417

1

3250

46

0.15

240

0.77

2

3062

38

0.12

3

3148

40

0.13

4

3210

42

0.13

0418

1

3429

45

0.15

2

3124

40

0.12

3

3362

43

0.14

4

3036

41

0.12

备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

2、排气筒高度:15m

“<”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后数值为方法检出限,故不做折算。

由表8-4.1可知,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15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8-4.2 天然气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mg/m3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m3/h

含氧量

%

实测浓度mg/m3

折算浓度

mg/m3

锅炉废气取样口

颗粒物

0307

1

541

7.1

10

13

20

2

542

6.8

12

15

3

504

6.9

11

14

4

538

7.2

13

16

0308

1

536

6.9

13

16

2

522

7.3

10

13

3

517

7.0

13

16

4

533

6.8

12

15

二氧

化硫

0307

1

541

7.1

7

9

50

2

542

6.8

10

12

3

504

6.9

8

10

4

538

7.2

9

11

0308

1

536

6.9

8

10

2

522

7.3

6

8

3

517

7.0

10

13

4

533

6.8

9

11

氮氧化物

0307

1

541

7.1

65

82

200

2

542

6.8

72

88

3

504

6.9

60

74

4

538

7.2

68

86

0308

1

536

6.9

69

86

2

522

7.3

63

80

3

517

7.0

66

83

4

533

6.8

67

83

烟气黑度

0307

1

林格曼黑度<1

1

2

林格曼黑度<1

3

林格曼黑度<1

4

林格曼黑度<1

0308

1

林格曼黑度<1

2

林格曼黑度<1

3

林格曼黑度<1

4

林格曼黑度<1

备注: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由表8-4.2可知,燃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

16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13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88mg/m3,烟气黑度均为“林格曼黑度<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8-4.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mg/m3

0417

0418

标准限值

1

2

3

4

1

2

3

4

无组织上风向参照点A1

非甲烷总烃

0.49

0.42

0.48

0.50

0.43

0.47

0.39

0.44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2

0.78

0.67

0.73

0.80

0.67

0.79

0.62

0.70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3

0.98

0.87

0.79

0.93

0.84

0.88

0.94

0.81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4

0.70

0.76

0.82

0.75

0.78

0.85

0.82

0.80

4.0

无组织上风向参照点A1

颗粒物

0.129

0.133

0.125

0.122

0.118

0.126

0.130

0.124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2

0.213

0.232

0.228

0.202

0.208

0.213

0.224

0.201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3

0.226

0.244

0.220

0.235

0.224

0.230

0.227

0.214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4

0.218

0.225

0.217

0.229

0.206

0.213

0.219

0.212

1.0

备注: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废气浓度限制要求。

由表8-4.3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值为0.24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9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8.4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点位

编号

测点位

测结果Leq[dB(A)]

0417

0418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东侧厂界一米处

54.8

45.6

53.7

44.7

65

55

N2

南侧厂界一米处

53.6

42.8

54.6

42.6

N3

西侧厂界一米处

56.2

45.2

55.1

43.4

N4

北侧厂界一米处

52.9

42.8

51.9

41.7

备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8-5   噪声监测结果

由表8-5可知,在本次厂界噪声监测中,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附监测点位置图:


、环境管理检查

9.1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02月委托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并于20153月取得了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湖环评[2015]11号)。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性,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决定分期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并且对项目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部分调整(水洗、脱脂工序新增20.5t/h燃气热水锅炉预热和磷化工艺调整为陶化工艺)。一期为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套(主要包括墙体、灯盘、观片箱、送风天花等),一期工程建设1#~6#6栋厂房,二期年产空调机组2000套及包装纸箱6000套,二期建设4栋厂房。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的7%,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项目一期工程于201510月开工建设,201611月投产。

2017年04月,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司负责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

9.2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制度,专人负责企业的日常环保工作,确保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9.3环境保护机构、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设置了环境管理机构,日常监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9.4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根据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九江精诚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测绘报告(见附件8)以及测绘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

9.5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60天,产生生活垃圾26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

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量约为25t,经收集后统一外售。

(3)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项目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产生量约为0.15t/a,危废编号为HW17366-064-17);项目机加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普通机油作为润滑剂使用,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kg/a危废编号HW08900-249-08;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污泥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0.05kg/a危废编号HW07346-022-0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9.6规范化排污口情况

项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相应标识牌,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了生活污水排放渠;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设置标识牌。

、公众意见调查

在监测期间,由工作人员持卷调查,向附近居民简要介绍项目情况,被调查人当场填写公司的建设和生产对当地33份,回收率100%。统计结果见表10-1

10-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表

分类

选择人数

所占的比例(%

1、是否赞同该工程的建设

赞同

33

100

不赞同

 

 

无所谓

 

 

2、该工程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有利

33

100

不利

 

 

不知道

 

 

3、对建成的生产区周围环境现状是否满意

满意

33

100

不满意

 

 

很不满意

 

 

无所谓

 

 

4、工程建设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何种较大

废气

2

6

噪声

3

9

废水

1

3

其他

27

82

5、污染物(废水)对你是否有影响

无影响

33

100

有影响

 

 

无所谓

 

 

6、污染物(废气)对你是否有影响

无影响

33

100

有影响

 

 

无所谓

 

 

7、染物(噪声)对你是否有影响

无影响

33

100

有影响

 

 

无所谓

 

 

8是否赞成通过环保验收?

赞成

33

100

不赞成

 

调查结果显示:

1100%的被调查者都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其他被调查者认为无所谓

2100%的被调查者都认为该项目运营后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

3100%的被调查者对建成的生产区周围环境现状满意;其他被调查者觉得无所谓;

46%的被调查者认为工程建设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大9%被调查者认为工程建设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大3%被调查者认为工程建设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较大82%的被调查者认为其他的影响较大。

5100%的被调查者认为生产期废水对其无影响;

6100%的被调查者认为生产期废气对其无影响;

7100%的被调查者认为生产期噪声对其无影响;

8100%的被调查者都支持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希望项目的建设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尽量减低环境的负面影响,做到全过程的环境污染预防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居住地/工作单位

1

李次有

44

13628182573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十二组43

2

劳小覆

30

13697923673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七组43

3

崔洪燕

41

18720288010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七组24

4

谈青松

30

15255475569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七组43

5

黄勇民

45

13757467719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七组24

6

刘丽华

39

13247727870

湖口凰村乡向阳村二组11

7

李艳丽

52

15397826800

湖口凰村乡花园村九组3

8

朱小刚

43

15879250357

湖口凰村乡龙山村一组24

9

余租洋

43

13543295097

湖口凰村乡向阳村二组25

10

李佳兵

40

18172908169

湖口凰村乡花园村一组68

11

曹迎春

36

18779228297

湖口凰村乡新庆村五组26

12

李仙桃

40

15907025820

湖口凰村乡新庆村五组26

13

郭盈盈

35

18179232697

湖口凰村乡西山村十二组26

14

杨佳兵

25

18170224004

湖口凰村乡向阳村四组14

15

吴美君

44

18370125918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七组25

16

余钢霞

42

15807024756

湖口凰村乡花岗村二组43

17

关爱花

44

13197925520

湖口县湖口凰村乡同管村八组6

18

曹为群

47

15170257876

湖口县新庆村二组9

19

李丹

26

18179274004

湖口凰村乡向阳村四组14

20

朱佑鑫

24

18220228129

湖口凰村乡龙山村七组11

21

刘凤霞

39

18172908065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一组68

22

付起兵

42

13037254515

湖口县凰村乡向阳村三组44

23

黄卫平

46

13694810511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七组25

24

邹柱平

46

13197925520

湖口县凰村乡田官村八组6

25

朱啟梓

49

15387729337

湖口县凰村乡龙山村七组11

26

李亚平

18

18979216234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九组3

27

余金柏

20

15180673566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二组25

28

刘金组

54

15979952645

湖口县凰村乡向阳村八组84

29

郑泉锋

36

15879210879

湖口县凰村三组49

30

张美鸣

34

18720277592

湖口县凰村乡凰村三组49

31

湖口县凰村乡花园村民委员会

32

江西高科制药技术有限公司

33

湖口县凰村乡新庆村民委员会

10-2项目公众意见调查一览表

、验收结论与建议

11.1验收结论

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02月委托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并于20153月取得了湖口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湖环评[2015]11号)。

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江西铭铉实业有限公司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性,结合自身生产需求,决定分期建设医疗净化产业项目,并且对项目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措施进行了部分调整(水洗、脱脂工序新增20.5t/h燃气热水锅炉预热和磷化工艺调整为陶化工艺)。一期为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套(主要包括墙体、灯盘、观片箱、送风天花等),一期工程建设1#~6#6栋厂房,二期年产空调机组2000套及包装纸箱6000套,二期建设4栋厂房。

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占总投资的7%,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及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受江西科翔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排污现状进行了现场勘查,并收集了相关技术资料,20170417~18日进行了验收监测,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监测结果如下:

11.1.1废水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本次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17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61.2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72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为12.3mg/L均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为0.35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2)生产废水:

次生产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8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为24.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为22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为0.23mg/L均符合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为1.55mg/L,锌最大日均浓度为0.16mg/L,氟化物最大日均浓度为0.18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11.1.2废气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2kg/h,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15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燃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6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13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88mg/m3,烟气黑度均为“林格曼黑度<1级”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值为0.244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0.9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1.1.3厂界噪声情况

在本次厂界噪声监测中,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四个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测定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11.1.4固体废物

项目一期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以及废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60天,产生生活垃圾26t/a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

钢板、电解板和铝材边角料为一般工业固废,年产生量约为25t,经收集后统一外售。

(3)脱脂、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项目陶化工序产生的废液产生量约为0.15t/a,危废编号为HW17366-064-17);项目机加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普通机油作为润滑剂使用,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kg/a危废编号HW08900-249-08;均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4)污泥

依据危险废物合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为0.05kg/a危废编号HW07346-022-07,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统一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11.1.5公众意见调查

对建设项目周边的居民进行调查,大部分被访者对该项目的建设是支持,同意该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11.1.6规范化排污口情况

项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了相应标识牌,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了生活污水排放渠;废水排放口、废气排放口、噪声设置标识牌。

11.1.7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

根据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九江精诚测绘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测绘报告(见附件8)以及测绘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

11.2建议

1、健全环境保护日程管理和责任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污染物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安全生产,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及转运工作,做好转移联单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相关防腐、防渗措施,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导流沟、集水池,确保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不排入雨水系统;

    4、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相应的排污口标识牌。

附件1、建设项目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江西省

九江市

湖口县轻工业物流园区

行业类别*

医疗器械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510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医用不锈钢洗涮池6000套、气密门6000套、手术室配套产品6000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1611

投资总概算(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所占比例(%

 

环评审批部门*

湖口县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湖环评[2015]11

批准时间*

2015310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总投资(万元)

100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700

所占比例(%

7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废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它(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m3/d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m3/a)

 

年平均工作时(h/a)

2080

建设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13979282975

环评单位*

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0.0624

 

 

 

 

 

 

化学需氧量

 

167

220

 

 

 

 

 

 

 

 

 

79

 

 

 

 

 

 

 

 

氨氮

 

3.10

25

 

 

 

 

 

 

 

 

石油类

 

1.53

5

 

 

 

 

 

 

 

 

 

喷塑废气

 

 

 

 

 

666

 

 

 

 

 

 

锅炉废气

 

 

 

 

 

110

 

 

 

 

 

 

喷塑烟尘

 

32

120

 

 

 

 

 

 

 

 

 

锅炉烟尘

 

16

20

 

 

 

 

 

 

 

 

 

喷塑二氧化硫

 

15

550

 

 

 

 

 

 

 

 

 

锅炉二氧化硫

 

8

50

 

 

 

 

 

 

 

 

 

喷塑氮氧化物

 

42

240

 

 

 

 

 

 

 

 

 

锅炉氮氧化物

 

66

220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注:1. 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 12=6-8-11),(9=4-5-8-11+1

3.  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附件2.湖口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净化产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湖环评[2015]11







附件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4.生产工况说明;










附件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附件6.环保管理制度;










附件7.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及转移联单








附件8.卫生防护距离测绘报告及测绘图






附件9.公众意见调查表(部分)





附件10.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资质(部分);






附件11.检测报告

     

CST (2017)0417010号



委 托 单 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地 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废水、废气、噪声                                

      制:

       彭 红                  

 

      核:

                   

 

      发:

                   

 

签发人职位

     授权签字人    


签发日期

           

 

 

 

   

1、 本报告无     章和骑缝章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2、 报告无审核人、签发人签名无效,报告经涂改无效。

3、 报告部分复制无效。

4、 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5、 报告未经检测单位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 报告只对委托方负责,需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请与检测单位联系。

7、 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无法保存、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





   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4

   编: 330001

   :  0791-88460119

   真: 0791-88286570

   址: www.hb-test.cn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卢俊、罗时魁

采样日期:

20170417~18

分析人员:

冯雨秋、马清华、丁依、柯紫瑶、

马勋、陈月盛

分析日期:

20170417~24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生活污水

报告日期:

20170426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值

生活污水

取样口

0417

化学需氧量

173

157

194

164

172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64.0

51.3

71.8

57.6

61.2

120

悬浮物

62

73

69

70

69

200

氨氮

10.4

15.2

13.8

11.9

9.38

25

0418

化学需氧量

159

168

175

151

163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54.6

50.9

56.4

47.2

52.3

120

悬浮物

70

67

79

73

72

200

氨氮

12.4

10.9

13.6

12.2

12.3

25

备注:执行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卢俊、罗时魁

采样日期:

20170417~18

分析人员:

冯雨秋、马清华、丁依、柯紫瑶、

马勋、陈月盛

分析日期:

20170417~24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生产废水

报告日期:

20170426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值

生产废水总取样口

0417

化学需氧量

89

74

72

86

80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25.9

23.5

20.9

24.7

23.8

120

悬浮物

20

15

18

19

18

200

磷酸盐

(以p计)

0.22

0.29

0.24

0.19

0.23

0.5

石油类

1.63

1.74

1.35

1.48

1.55

5

0.12

0.16

0.20

0.15

0.16

2.0

氟化物

0.11

0.20

0.24

0.18

0.18

10

0418

化学需氧量

74

83

80

79

79

220

五日生化需氧量

21.8

27.2

25.4

23.9

24.6

120

悬浮物

13

23

18

20

18

200

磷酸盐

(以p计)

0.18

0.24

0.20

0.27

0.22

0.5

石油类

1.58

1.32

1.69

1.50

1.52

5

0.13

0.10

0.19

0.12

0.13

2.0

氟化物

0.23

0.16

0.20

0.26

0.21

10

备注: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悬浮物执行湖口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其它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卢俊、罗时魁

采样日期:

20170417~18

分析人员:

丁依

分析日期:

20180417~19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有组织废气

报告日期:

20170426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环境条件:

采样温度:16.6℃;大气压:101.4kPa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0417

1

3250

36

0.12

120

3.5

2

3062

30

0.09

3

3148

32

0.10

4

3210

34

0.11

0418

1

3429

29

0.10

2

3124

35

0.11

3

3362

30

0.10

4

3036

33

0.10

二氧化硫

0417

1

3250

15

/

550

2.6

2

3062

15

/

3

3148

15

/

4

3210

15

/

接上表: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

m3/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

kg/h

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二氧化硫

0418

1

3429

15

/

550

2.6

2

3124

15

/

3

3362

15

/

4

3036

15

/

氮氧化物

0417

1

3250

46

0.15

240

0.77

2

3062

38

0.12

3

3148

40

0.13

4

3210

42

0.13

0418

1

3429

45

0.15

2

3124

40

0.12

3

3362

43

0.14

4

3036

41

0.12

备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

2、排气筒高度:15m

3、“<”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其后数值为方法检出限,故不做折算。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采样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卢俊、罗时魁

采样日期:

20170417~18

分析人员:

马勋、丁依

分析日期:

20170417~22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无组织废气

报告日期:

20170426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环境条件:

采样温度

16.6℃;大气压:101.4kPa;风向:北风

检测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mg/m3

0417

0418

标准值

1

2

3

4

1

2

3

4

无组织上风向参照点A1

非甲烷总烃

0.49

0.42

0.48

0.50

0.43

0.47

0.39

0.44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2

0.78

0.67

0.73

0.80

0.67

0.79

0.62

0.70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3

0.68

0.65

0.69

0.77

0.74

0.82

0.74

0.61

4.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4

0.70

0.76

0.82

0.75

0.68

0.75

0.72

0.80

4.0

无组织上风向参照点A1

颗粒物

0.129

0.133

0.125

0.122

0.118

0.126

0.130

0.124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2

0.153

0.162

0.148

0.162

0.158

0.163

0.154

0.169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3

0.166

0.154

0.160

0.165

0.149

0.152

0.165

0.163

1.0

无组织下风向监测点A4

0.158

0.165

0.157

0.159

0.156

0.158

0.149

0.152

1.0

备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废气浓度限制要求。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检测人员:

卢俊、罗时魁

检测时间:

20170417~18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厂界噪声

报告日期:

20170426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环境条件:

风力5m/s以下,无雷电,无雨雪

点位

编号

测点位

测结果Leq[dB(A)]

0417

0418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东侧厂界一米处

54.8

45.6

53.7

44.7

65

55

N2

南侧厂界一米处

53.6

42.8

54.6

42.6

N3

西侧厂界一米处

56.2

45.2

55.1

43.4

N4

北侧厂界一米处

52.9

42.8

51.9

41.7

备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附表: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分析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及名称

方法检出限

分析仪器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0.5mg/L

生化培养箱

SPX-70/CST032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1901-1989

4mg/L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磷酸盐

(以p计)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893-1989

0.01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G/CST008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0.04mg/L

红外分光测油仪

LT-21A/CST054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1987

0.05mg/L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TAS-990 AFG/CST046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488-2009

0.02mg/L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G/CST008

接上表:

分析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及名称

方法检出限

分析仪器

颗粒物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5468-1991

/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15432-1995

0.001mg/m3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00

15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3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7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T38-1999

0.04mg/m3

气相色谱仪

GC1690/CST022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声级计

AWA-6228/CST026

     

CST (2017)0417010-01号


南昌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NanChang Chinese Standard Test Technology Co., Ltd.

   

1、 本报告无     章和骑缝章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2、 报告无审核人、签发人签名无效,报告经涂改无效。

3、 报告部分复制无效。

4、 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5、 报告未经检测单位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 报告只对委托方负责,需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请与检测单位联系。

7、 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无法保存、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

 

 

 

   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4

   编: 330001

   :  0791-88460119

   真: 0791-88286570

   址: www.hb-test.cn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卢俊、罗时魁

采样日期:

20180307~08

分析人员:

卢俊、罗时魁、丁依

分析日期:

20180307~09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有组织废气

报告日期:

20180322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环境条件:

采样温度:16.6℃;大气压:101.4kPa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m3/h

含氧量

%

排放浓度(mg/m3

折算浓度

mg/m3

锅炉废气取样口

颗粒物

0307

1

541

7.1

10

13

20

2

542

6.8

12

15

3

504

6.9

11

14

4

538

7.2

13

16

0308

1

536

6.9

13

16

2

522

7.3

10

13

3

517

7.0

13

16

4

533

6.8

12

15

二氧

化硫

0307

1

541

7.1

7

9

50

2

542

6.8

10

12

3

504

6.9

8

10

4

538

7.2

9

11


接上表:

检测

点位

检测

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检测频次

烟气流量m3/h

含氧量

%

排放浓度(mg/m3

折算浓度

mg/m3

锅炉废气取样口

二氧

化硫

0308

1

536

6.9

8

10

50

2

522

7.3

6

8

3

517

7.0

10

13

4

533

6.8

9

11

氮氧

化物

0307

1

541

7.1

65

82

200

2

542

6.8

72

88

3

504

6.9

60

74

4

538

7.2

68

86

0308

1

536

6.9

69

86

2

522

7.3

63

80

3

517

7.0

66

83

4

533

6.8

67

83

烟气黑度

0307

1

林格曼黑度<1

1

2

林格曼黑度<1

3

林格曼黑度<1

4

林格曼黑度<1

0308

1

林格曼黑度<1

2

林格曼黑度<1

3

林格曼黑度<1

4

林格曼黑度<1

备注:1、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排气筒高度:12m,锅炉燃料:天然气,基准含氧量:3.5

附表: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分析项目

检测标准(方法)编号及名称

方法检出限

分析仪器

颗粒物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5468-1991

/

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FA1004N/CST01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57-2017

3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3mg/m3

烟尘(气)测试仪

GH-60E/CST077

烟气黑度

测烟望远镜法(B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5.3.3.2)

/

林格曼测烟望远镜

QT201/CST040

——报告结束——


     

CST (2017)0417010-02号

   

1、 本报告无     章和骑缝章检验检测专用章无效。

2、 报告无审核人、签发人签名无效,报告经涂改无效。

3、 报告部分复制无效。

4、 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检样品检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

5、 报告未经检测单位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6、 报告只对委托方负责,需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请与检测单位联系。

7、 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无法保存、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

 

 

 

   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14

   编: 330001

   :  0791-88460119

   真: 0791-88286570

   址: www.hb-test.cn

     

委托单位:

江西铭炫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净化产业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九江市湖口县金沙湾轻工业物流园                                               

采样人员:

胡成金、李庆旺

采样日期:

20180509~10

分析人员:

马勋、柯紫瑶

分析日期:

20180509~10

检测类型:

委托检测

样品类型:

生活污水

报告日期:

20180521

检测方法:

见附表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监测结果(mg/L

1

2

3

4

日均值或范围

标准值

生活污水

取样口

050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5

0.31

0.29

0.32

0.32

5.0

05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7

0.34

0.31

0.30

0.30

5.0

备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附件12、废水处理工艺




附件13、造粒生产线关停的情况说明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部分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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