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x008.com  国内事业部 · 企业邮箱:csd@mx008.com
中国铭铉
广东广州:020-31701980  广东佛山:0757-29227086   江西九江:0792-6378188
搜索

信息中心
铭铉动态
行业动态
展会信息
行业百科
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微信公众平台
 
信息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 行业动态
 
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相关问题解读
 
来源:中国铭铉 企划部  发布日期:2017-8-2 11:30:21  浏览次数:1669
 
  医药网8月1日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为更好地实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以下简称《创新程序》),集中力量,提高效率,做好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工作,鼓励注册申请人着力研发创新,现就部分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时间问题
 
  依据《创新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前,已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按照《创新程序》相应要求予以办理。
 
  二、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是否按照《创新程序》办理问题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一类医疗器械实施备案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因此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适用《创新程序》。
 
  对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不予受理;已被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受理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经审查,如申请产品被界定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则不按照《创新程序》进行审批。
 
  三、关于延续注册/许可事项变更是否适用《创新程序》问题
 
  依据《创新程序》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仅适用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4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5号)所明确的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形式,不适用于延续注册或者许可事项变更形式。
 
 
上一篇文章:我国医疗设备市场规模年增15%
下一篇文章:医用敷料出口额下降产业亟需升级
 
会员登录   网站地图 中国铭铉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6227号

中国铭铉

    

粤公网安备 44011202000029号

广州铭铉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医用自动门-气密自动门-不锈钢器械柜-不锈钢洗手池-医用洗手池-医院手术室-医用柜-层流送风天花
Copyright © 2016 广州铭铉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