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流程:
网上填写相关材料,取得预受理号并打印申请表—申请材料递省局受理大厅取得受理号—医疗器械监管处形式审查—转审评认证中心技术审查—材料审查通过,抽调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及企业提交整改报告交审评认证中心医疗器械科技术复核,出技术审查意见—医疗器械监管处行政复核—受理大厅发体考报告。
时限:
从受理—材料审查通过,安排现场检查(20~25个工作日)—技术复核、行政复核(20~25个工作日)—体考报告,50个工作日完成(约3个月)。不包括企业补充材料时间(补充材料二个时间段:一个是资料审查,二是现场检查后整改报告。)
注1:省局审评认证中心在实施现场检查前3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和所在地市局做好准备,企业申请延迟检查的,申请资料作退回处理(即退回处室,由器械处退受理大厅),本次申请结束。
注2: 技术资料审查如发现重大缺陷,不能在短期完成整改的,中心出具技术审查意见,转处室作退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