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9月22日讯 江西严打商业贿赂来了!从9月开始,到12月结束!
▍江西严打,为期3个月
9月20日,江西省工商局官网发布信息。江西省工商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已经联合印发了《全省医药流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
江西全省要在9月至12月,专项整治医药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
重点整治药企、药商和医院在销售和采购中的行贿、受贿。此次江西将行贿的各种名目都列举出来。
▍11种隐性贿赂,被点名
包括 “回扣”或“介绍费”、“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科研费”、“统方费”、“手续费”、“酬劳费”、“信息费”、“佣金”、“赞助费”,或报销各种费用,给对方单位、个人财物。
以“开单提成费”、“处方费”、“新药推广费”、“临床观察费”等名义给医院或相关人员,现金和实物的行为,提供国内外旅游、考察等等行为,都纳入了商业贿赂的范畴。
11中隐性的贿赂形式,都在这次江西为期3个月的严打范围。从这个文件来看,药品在医院内推广模式的“秘密”,在监管部门眼里,早就一览无余了。
▍ 自查2年来的行贿受贿,改正从宽,不改从严
《方案》要求, 9月30日前,江西省的各个药企、药商和医院,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
查找2015年以来,要求药企、药商自查从2015年迄今的各种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要求医院和医生自查从2015年以来的各种受贿行为。
最后,江西的这个文件表明了态度:以上单位,查出来并改正的,从轻或免处罚;如果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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